編輯:轉自甘肅餐飲網 更新于:2017-2-22 閱讀:
現如今,網絡餐飲的便捷,已經改變了許多人的就餐習慣,隨手一點,外賣上門。然而,大量無證經營的黑作坊,藏身于各大訂餐平臺的現狀,讓網絡餐飲的食品安全問題成為重大隱憂。近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了《網絡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網絡餐飲提出了更細嚴格的要求。其中明確,提供網絡餐飲服務不僅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還要有實體店鋪。就連容易被人們所忽視的送餐人員個人衛生、配送容器清潔度等問題,都被納入了監管范圍。
一份報告顯示,2016年我國外賣O2O市場規模達1524億元。與此同時,外賣行業中出現了魚龍混雜的局面。今年1月份,北京食藥監局對外發布消息稱,225家網上訂餐店鋪因“無證”被下線,涉及平臺包括美團、餓了么和百度外賣。
近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網絡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明確,利用互聯網提供餐飲服務的,應當具有實體店鋪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否則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處罰。該項規定明確,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意見稿要求,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并實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等設施、設備,定期清洗、校驗保溫設施及冷藏、冷凍設施。
而在對外賣商家的信息披露方面,意見稿除了延續此前一些規定,要求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應在餐飲服務經營者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經營許可證之外,還要求,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店名和地址應當與實際店名和地址一致,公示的門面、大堂、廚房等圖片應當與實體店一致;公示的菜品信息、主輔料等應當與實際菜品和所用主輔料一致;公示的圖片應當與實際菜品基本一致。
同時,意見稿明確,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包裝好食品,避免送餐人員直接接觸食品,確保送餐過程食品不受污染。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餐具。
意見稿強調,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有保鮮、保溫、冷藏或者冷凍等特殊要求食品的,應當使用能保證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送餐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使用安全、無害的配送容器,并保持容器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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